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这对于如期完成江南平台入口
《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确定的增殖放流目标任务,促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科学有序发展,缓解当前渔业资源衰退、水域生态恶化、生物多样性减少和物种濒危程度加剧等问题将发挥重要作用。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向公共水体人工投放水生生物苗种、主动增殖资源的活动,是国内外通行的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的重要措施和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增效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农业部和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益事业,2009年全国累计投入增殖放流资金5.9亿元,在近海海域和内陆重要的江河湖泊放流重要水生生物苗种245亿尾,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支持。
随着增殖放流规模的扩大和社会参与程度的提高,水域生态安全、增殖物种和水域适宜性、财政资金监管等问题日益重要。为此,农业部在颁布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了《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立足当前全国增殖放流实际,规划确定了2011—2015年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适宜物种、适宜水域、区域布局和保障措施,是全国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的指导性规划,也是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总体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的科学、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