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发展改革委等公布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部分收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12月27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相关当事人负担,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出通知,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社团部分收费。

    本次公布取消的社团部分收费涉及三大类20项,包括有关社团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事业和基层单位及个人收取的申报费、评审费、评价费、评比费、奖牌证书费等各种收费;有关社团接受委托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向被评审者收取的评审费、评定费等各种收费;有关社团开展培训活动收取的学分证书费等。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应督促社团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和停止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对公布取消的收费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取。

    通知还规定,各社团收取与本通知公布取消和停止相类似费用的,也应于2011年1月1日起一律取消或停止。各社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实施收费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182号)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否则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相关链接
· 发展改革委:境内外资本加速投向中西部地区
· 发展改革委要求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 144项国家重点工程于23日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
· 2010年国家优质工程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
· 发展改革委主任:我国基本医疗保障覆盖12.59亿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通知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