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开拓市场是当前许多中小企业遇到的困难。针对此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出多项措施,在为中小企业“输血”的同时,更注重“造血”。
《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明确规定,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开展合资、联营、并购等业务,对企业作为实物投资的出境设备、器材、原材料,依据有关凭证享受国家出口退税和资金、外汇管理等优惠。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国内或者区域性商品展览展销会。对中小企业参加国际性展览展销活动、申报国外知识产权、建立国外营销网络、研发机构和开展进出口业务培训,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同时,有关部门应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获得外包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支持和协助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开展国际化经营。
在政府采购方面,宁夏回族自治区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提高信息透明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瞿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