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多的山西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成效。9月20日,山西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行会议,总结执行工作,表彰先进典型。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玉林出席会议并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要求,省高院院长左世忠出席会议并部署工作。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从2008年11月开始。经过一年多的清理,山西省在三个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妥善化解了一大批执行积案,山西省有财产和无财产的案件结案率均达到99%以上,通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涉及执行的信访案件大幅减少,中央督办和山西省列入清积范围的案件基本执结,改善了政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的形象,提高了执法的公信力;三是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取得进展,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今年1月,中央清理积案活动检查验收组对山西省的清理执行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会上,太原市委政法委等100个单位被授予 "山西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崔天寿等100名同志被授予 "山西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