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至2010年底,北京市将全面开展交通秩序环境综合整治工作。8月25日,北京市副市长、市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黄卫,北京卫戍区副司令员、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李建设出席工作部署会。
此次,全市将对包括酒后驾车在内的10项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进行综合整治。交管部门将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严罚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应急车道,严整摩的和非法“残三”上路,强化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全面加强占路施工管理,开展示范路口和示范大街创建工作,大力整治危险驾驶行为。
黄卫要求,要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交通秩序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各区县政府要担负起属地管理的第一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大管理执法力度,各系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侯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