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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出台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监管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07月07日   来源:河南日报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强农惠农资金正式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广播、电视等渠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张贴告示等形式,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资金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除有特殊规定的发放条件外,上级拨付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在各地、各部门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记者7月5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监督管理的意见》,将十类惠农资金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这十项重点监督资金包括: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涉农补贴类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库区移民类资金、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

    《意见》指出,凡能通过“一折(卡)通”发放的补贴资金都要通过“一折(卡)通”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其他收费为由抵扣农民群众的各种强农惠农资金。涉农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等有关规定。同时,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将强农惠农资金用途、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以及其他要求在事前向社会和群众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对贪污挪用、违反强农惠农政策规定的案件,要严肃查处乃至公开曝光。(记者 郭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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