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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扶持"扶大育小"企业和前景良好的市场主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07月07日   来源:青海日报

    按照青海省委、省政府推进“四个发展”,实施“扶大育小”战略决策的要求,省工商局根据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的实际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责及任务,出台了以下扶持发展“扶大育小”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市场主体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二十条具体措施:

    一、放宽注册资本到位期限和出资方式,支持企业增资扩股。只要首期出资额不低于新增注册资本的20%,允许其余部分2年内缴足。同时,放宽出资方式,允许出资人以商标权、专利权、商号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作价出资,并允许无形资产出资额占到公司注册资本的70%。

    二、放宽行政区划冠名限制,支持规模企业提升知名度。允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申请不冠行政区划名称,并协助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不冠行政区划名称。今年,拟定通过调查摸底确定5至10家扶大育小名录的企业,专题向国家总局协调取消企业行政区划的冠名,支持企业扩大知名度。

    三、放宽企业名称核准限制,支持企业扩大表述名称中的行业特点。对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经济活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与同一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的企业,允许企业名称中以“实业”或“产业”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四、放宽企业集团核准条件,支持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允许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拥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可以申请带有“集团”字样的名称,以促进企业兼并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道路。

    五、放宽上市准入条件,支持规模企业上市。大力支持成立3年以上、连续3年盈利且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申报上市股份公司,并积极指导规范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帮助企业做好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拟确定一至两个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重点支持,精心规范企业登记注册相关材料,力争年底前帮助企业完成上市材料的准备工作。

    六、放宽企业经营范围核定,支持企业前期筹建。对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及名称中含有前置审批项目的企业,允许其使用该名称,经营范围核定为“xxx项目筹建”,待审批完成后,再明确经营范围,办理变更登记,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七、指导小规模企业加大商标的培育和使用力度。从扶大育小名录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中精选出特色明显、有发展潜能、产品质量稳定的20户小规模企业,精心指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提高商标运作能力,积极争创各州地市知名商标和青海省著名商标,鼓励引导企业申报防御商标或储备商标,避免因商标被他人抢注而造成知识产权流失。

    八、指导较大规模企业积极争创省内著名和中国驰名商标。从扶大育小名录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中精选出发展前景广阔、规模大、效益好和知名度高的15户品牌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指导,优先扶持企业争创青海省著名商标和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九、指导出口型企业抓好涉外商标的延伸和扩展。对列入扶大育小名录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中有出口经营权的5户企业,重点指导申报注册商标的延伸工作,引导其及时申报国外商标,实行“产品出口、商标先行”。另外,在每年组织开展的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到期著名商标的复评续展工作,优先考虑列入扶大育小名录企业。

    十、加大对省内知名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以扶大育小名录品牌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市场主体为重点宣传对象,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为企业推介品牌搭建平台。优先推荐扶大育小名录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产品展销会、商贸洽谈会以及其他大型宣传活动,鼓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品牌企业在央视等全国重点媒体刊播广告,促使特色产品走出省门、走向世界。

    十一、支持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认真落实与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共同制定出台的《青海省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协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保障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开展质押融资活动。同时,从扶大育小名录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中精选10家有一定品牌知名度、资金需求大的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提供重点融资服务。

    十二、指导企业开展股权质押和出资融资。以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为重点,积极支持投资人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标的,利用股权质押进行贷款融资。对申请股权质押登记的,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准予登记,为企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同时,积极支持投资人以其持有的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的公司股权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投资设立公司或向被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盘活静态资本,拓宽股权利用渠道,促进投资。

    十三、鼓励企业开展动产抵押融资。以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为重点,加强动产抵押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优先为扶大育小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记录良好的扶大育小名录企业,提高企业的动产抵押率,扩大融资。

    十四、加强对青海省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注册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以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为重点保护对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贯穿全年的“打假冒、端窝点、保品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侵犯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注册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非法印制扶大育小名录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的注册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窝点,坚决做到露头一打、随时捣毁。力争通过二至三年的专项执法行动,使侵犯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得以有效打击,切实保护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五、加强青海省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知名品牌在省外的保护工作。针对青海省企业知名品牌在省外被侵权的现象,将青海省品牌保护的范围逐步向省外延伸。以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为保护重点,组织搜集掌握在外省区被侵权的商标、领域、范围等具体情况,积极协调争取兄弟省市工商部门的协助和支持,对发生在当地的假冒青海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侵权行为予以打击,切实保护青海省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十六、加强针对青海省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工作。以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为重点保护对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公平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和制止针对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的虚假宣传、虚假标志、商业贿赂、商业诽谤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支持青海省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公平竞争,合作共赢,发展壮大。

    十七、开展“百组千人联点帮扶”活动。发挥工商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在全省工商系统内抽调1000名干部,组建100个帮扶小组,深入省政府确定的扶大育小名录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围绕工商工作的职能和业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及企业重组、经营事项和名称变更等方面的登记注册咨询服务,商标注册、争创著名商标和申报驰名商标方面的咨询服务,以及产业投资导向和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全力帮扶企业解决困难,促进企业发展。

    十八、举办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中的民营企业高端专题讲座。依托省个私协会的工作职能和行业团体的作用,专门邀请国内知名企业家来青,为青海省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中的民营企业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作一次高端专题辅导,进一步开阔青海省企业家的思路,更新经营理念,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十九、组织扶大育小名录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赴国外学习考察。发挥省个私协会为广大会员服务的职能作用,从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中的民营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会员中遴选10家不同行业、知名度高、极具代表性的企业家,赴日本、韩国考察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著名企业,了解日韩企业在制造与质量管理、营销与品牌战略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学习现代经营管理技术,开展经贸洽谈交流,促进青海省企业走向国外,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逐步做大做强。

    二十、加强宣传和维权及职称评定服务。立足省个私协会的职能作用,以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中的民营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为重点对象,免费为民营企业在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网站开展宣传和推介,通过个私经济法律维权中心免费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在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等方面,优先为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中的民营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开展协调争取工作,解决民营企业在人才建设上的实际问题,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杨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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