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舍,一头连着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梦想,一头牵着中小学校学生“百年大计”的蓝图。近日,宁夏自治区以不解决问题决不罢手的决心,对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舍建设中问题工程的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
今年4月,自治区住建厅组成检查组,分赴五市开展以保障性住房、教育项目等在建工程为重点的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区各市、县共检查1685项在建工程,建筑面积1459.02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宅96项,教育项目120项,下达整改通知书239份,停工通知书40份。在此基础上,住建厅组成监督执法检查组对45项保障性住房、教育项目等在建工程进行了抽查,查出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到位、质量安全责任制和保证体系关键环节失控、工程实体质量存在明显缺陷、技术资料不齐全签认不及时、被核定为C类工程的有12项,占受检项目27%。
检查中发现,吴忠市秦桥中心村二期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即开工建设;宁夏住宅建设工程建筑公司、宁夏德昌建筑公司施工的盐池县第五小学2#、4#教学楼工程存在一层梁局部发现贯穿性裂缝;宁夏商建工程建筑公司施工的盐池县高级中学3#实验楼混凝土回弹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施工的石嘴山市第十七中学2#教学楼一层现浇板钢筋绑扎踩踏变形严重;宁夏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部监理的银川市第十中学综合教学楼监理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旁站监理。
住建厅日前对上述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下发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要求各地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记者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