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28日,商务部率内地14个相关部委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简称“CEPA7”)。港澳特区的行政长官均分别出席了签字仪式。与香港签署的CEPA7涵盖了19个领域、34项市场开放和投资便利化措施,服务贸易领域已开放至44个。与澳门签署的CEPA7涵盖了13个领域、24项市场开放和投资便利化措施,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增加到41个。
港、澳特区政府均表示,医疗、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等是此次协议值得关注的领域。允许港、澳医疗专业人员到内地短期执业,以及独资医院的开放,促进了内地与港澳在医疗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为港、澳医疗执业者提供了内地更广阔的医疗服务市场,为港、澳多元化医疗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CEPA7医疗及牙医服务的具体承诺为:一是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以独资形式设立医院;二是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合资合作医院的投资总额不作要求;三是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设立的合资、合作医院的内地与香港双方的投资比例不作限制;四是允许港、澳法定注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来内地短期执业。短期执业的最长时间为三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可以重新办理短期执业;五是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立项审批工作交由广东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六是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独资、合资、合作疗养院,提供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