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下,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稳定、民生三件大事,维护天保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2010年,四川省财政厅筹措13033余万元作为四川省天保工程省级配套资金,以解决四川省天保工程区富余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项保险。其中,安排纳入省级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8000万元,将天保工程实施前的6万余名离退休人员纳入了省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配套省属项目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地方配套资金254.8万元;补助天保工程项目单位医疗等“四险”配套资金4778.2万元,确保四川省4.4万余名在册职工“四项保险”和7.7万余名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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