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触角已全面延伸至最基层,目前,已经在所有乡镇街道成立了综治机构,村(社区)也实现了综治工作站全覆盖。这是5月18日,记者从省综治委2010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得到的消息。
近年来,随着社会管理对象多元化趋势日渐明显、社会治安问题压力加大等因素,综治工作面临一系列的新问题。为此,辽宁省决定健全基层综治组织机构。据了解,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对治安混乱地区的排查整治,做到将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是基层综治组织的主要工作内容。本次会议上提出,今年辽宁省将在进一步解决基层综治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上有所突破,使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李峰到会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王琼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公安厅厅长、省综治委副主任李文喜出席会议。(记者刘立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