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军胜局长就贵州省邮政管理局推动出台《贵州省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意见》一事做出批示:贵州省局立足省情,突出重点,把出台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政策作为贯彻《邮政法》的重点去抓,初显成效。望各地也借鉴贵州做法,加快推动各地政府出台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意见,以保障邮政服务有效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保障全省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加强对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推进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保障机制,贵州省局深入学习调研,认真研究领会上位法和各项法规,积极向省政府汇报《邮政法》贯彻及行业发展问题,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理解与支持,举全局努力,历时9个月,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研究、论证吸收的基础上形成了《贵州省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意见(修改稿)》。3月15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将《意见》印发全省。
《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制定了财政补贴政策。明确贵州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对辖区内邮政普遍服务进行补贴,具体数额由各级财政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共同商定后确定。
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提出建立由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和省邮政公司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省邮政普遍服务的重大问题,并要求各市(州、地)、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制度。
三是落实了将邮政设施纳入城乡规划的要求,明确将农村邮政服务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层体系,把农村邮政普遍服务设施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书屋、村卫生室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
四是提出加大乡镇局所和新型村邮站建设力度。明确要求省邮政管理局督促邮政企业建设局所;启动村邮站建设,逐步铺开,积极推进;明确提出在新建社区服务中心时,将邮政服务网点作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五是明确了岗位扶持政策。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把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邮政服务站及村邮站的工作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
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省(区、市)局学习贵州省局不等不靠、主动创新开展工作的行为,将贯彻实施《邮政法》的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开创邮政管理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