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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紧急部署央企开展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04月15日   来源:国资委网站

    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江南平台入口 紧急会议精神,国资委迅速启动一级应急响应。迅速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做好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中央企业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中。在灾区有下属单位和机构的中央企业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效、处置得力,全力以赴做好自救和抢救受伤人员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电网、电信、石油中央企业要千方百计抢修受损设备和线路,调用应急设施和装备,尽快恢复受灾地区供电、供油和通信,为抢险救灾提供必要保障。地处灾区及附近的中央企业要主动向灾区调运吊车等大型施工设备,有关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抢险队伍参与抗震救灾。航空、运输、物流中央企业要认真做好救灾急需的药品、食品、帐篷、衣被等物资的生产调度,保障灾区需要。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

    各有关中央企业迅速行动,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调派救援人员和物资赶赴受灾地区,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对玉树地方电网抢险救援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其所属青海公司成立了抢险领导小组,4月14日13时30分,青海电力公司总经理王怀明同志已到达灾区,现场指挥电力抢险;14时05分,30名抢修援人员和应急电源车等物资已从西宁出发,预计15日凌晨到达灾区;270名抢修人员和物资已集结完毕,正在赶赴灾区。

    东方电气集团组织所属东方汽轮机厂的救援队伍及三车救援物资连夜赶赴灾区参与救援。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在全面排查本企业受灾情况的同时,按照国家测绘局调遣,派中行工业试飞院特种飞机赶赴格尔木执行航拍、遥测任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青海销售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抗震救灾保供自救工作组,当天下午就携带柴油、汽油、食品、药品及生活日用品等救灾物资奔赴灾区。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迅速行动,调派救援人员和物资赶赴受灾地区,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中国医药集团立即启动抗震救灾医药储备调拨应急系统,4月14日夜间紧急采购调运骨科夹板、手术包和担架等救灾物资运往灾区。

    中国联通集团公司从四川、陕西、甘肃等相邻省份紧急调拨发电机、应急通信车、基站车、海事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设备,派出技术人员前往震区,迅速开展网络抢修,确保联通网络通信畅通。为当地抗震指挥办开通“多方通话”服务,可随时随地发起多方会议,实时进行现场指挥调度。10010客服中心设置玉树联通用户受理专席,开通寻亲热线。

关于中央企业做好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央企业:

    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前,江南平台入口 已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领导抗震救灾工作。各中央企业要按照江南平台入口 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抢救受伤人员。中央企业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凡在灾区有所属单位和机构的中央企业都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效、处置得力,全力以赴做好自救和抢救受伤人员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救灾过程中,要加强监测,防止次生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二、全力抢修重要基础设施。电网、电信、石油企业要千方百计抢修受损设备和线路,千方百计调用应急设施和装备,使受灾地区尽快恢复供电、供油和通信,为抢险救灾提供必要保障。

    三、为抗震救灾提供物资和人员援助。地处灾区及附近的中央企业要立即行动,主动向灾区调运吊车等大型施工设备,有关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抢险队伍参与抗震救灾;航空运输和物流企业要全力保障救灾急需物资的运输;有关中央企业要认真做好救灾急需的药品、食品、帐篷、衣被等物资的生产调度,全力保障灾区需要。为灾区捐款捐物的中央企业可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实施,并按照《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9〕317号)要求,严格履行捐赠相关程序,并将捐赠具体金额及时报国资委综合局。

    四、严格值班制度。受灾或参与救灾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将值班电话报国资委综合局。

    五、畅通信息渠道。受地震影响的中央企业要尽快了解在此次地震灾害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国资委报告,以正确判断灾情,有效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和提供救灾保障的中央企业,要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国资委。

    国资委值班室联系电话:010-63192553 63192554

    国资委综合局联系电话:010-63192850 63192661(传真)

    电子邮箱:liuchangsen@sasac.gov.cn

    江南平台入口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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