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在京召开2010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这次环保专项行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一定要按照九部门的通知精神和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相关任务。
钟攸平强调,要依法履行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严管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要求,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切实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以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依法做好对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以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污染企业被取缔关闭后的变更、注销或吊销工作;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对政府决定关闭的违法排污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对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的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要做到案后回查;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挂牌督办的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要全力配合环保部门依法查处。
钟攸平指出,明年即将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作为登记前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实施准备工作。各地要组织好培训,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要对已经登记的企业进行排查,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密切沟通,全面掌握辖区内此类企业的底数。对经营范围中可能涉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企业,要进行特别标注,加强行政指导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宣传,督促企业依法及时办理资格许可。
钟攸平强调,要加强协作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稳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各地特别是设区的市要抓紧建立信息交换通报机制和案件移送处理机制,加强企业主体信息和监管信息的沟通共享,完善许可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及时关联,堵塞部门间的管理漏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密切协作,把这次专项行动真正推向深入,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