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全面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青海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3月15日,青海省政府与各州(地、市)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签订《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责任书,每半年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以提升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为主的“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活动,力争实现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半达标。三是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寺院、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安全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行为,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四是加强农(牧)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春季、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和大风天气条件下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督导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落实消防宣传职责,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寺院”的“五进”活动,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六是加强消防队站建设。西宁市完成甘河滩工业园区消防站、东川工业园特勤消防站、城中消防站、城西消防站、特勤消防二站5个消防站建设任务;海东地区完成海东特勤消防站和循化消防站2个消防站建设任务;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完成都兰、天峻、大柴旦消防站和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特勤消防站4个消防站建设任务;完成新建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无灭火抢险救援队站的县建设多种形式抢险救援队伍。七是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完成消防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接警终端、移动接入系统和卫星通信系统建设任务。八是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完成灭火抢险救援车辆、器材以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个人特种防护装备的更新、补缺,完成灭火抢险救援攻坚组装备配备任务。省政府将依据上述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记者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