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5宗地处置情况的公告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处置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97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对涉及我市5宗经营性项目土地进行了认真核查,现依法依规提出处置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国土部同意,将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出让合同履约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北京启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工体北路4号地项目。经核,该项目虽于2009年8月开工,但已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且未及时申请延期开竣工时间,我局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对其处于罚款;同时暂停启夏公司及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
二、因行政审批(核)、交地条件等尚未开工的,限期开工。
(一)华润置地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门头沟永定镇冯村一期居住项目。经核,该项目受立项审批程序影响,导致其未能按时开工,我局已按规定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开工通知书,限其在2010年3月31日前开工,逾期不开工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且届时暂停华润置地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该股东的控股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
(二)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兴孙村住宅及配套项目。经核,该项目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影响,导致其未能按时开工,我局已按规定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开工通知书,限其在2010年3月31日前开工,逾期不开工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且届时暂停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该股东的控股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
(三)北京远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通州玉桥西里居住小区(二期)项目。经核,该项目用地原一级开发主体未能按期向受让单位交地,且受相关审批程序影响,导致其未能按时开工。我局已按规定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开工通知书,限其在2010年3月31日前开工,逾期不开工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且届时暂停北京远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该股东的控股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
三、因政府调规等原因违约现已开工的,免于处罚。
北京军建育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怀柔区玉龙小镇项目。经核,该项目主要受新城规划调整影响,导致其未能按期开工且该项目现已开工建设,对其免于处罚。
四、我局将按照国土资厅发[2009]97号文件相关要求,对上述类似项目进一步清理核查,严格落实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政策,强化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现存闲置土地查处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0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