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消防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全力以赴打好冬季防火攻坚战,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大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检查力度,依法督促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对春节期间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督促主办单位将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依法责令单位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户外视频、广告牌等,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播放火灾警示片、发送警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火灾预防知识、自防自救技能和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及出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知识;结合春运高峰,组织力量在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