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抓紧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通知指出,解决企业特别是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实行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市、县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清欠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逐一排查,对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对有重大拖欠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并将其纳入“黑名单”予以公布,直至清除出建筑市场。今后,凡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设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通知要求,省有关部门要迅速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分赴相关市、县,对发现和反映投诉的问题,立即责成当地政府快速调处,力争在春节前将拖欠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要通过动用周转金等渠道先行垫付,或给予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通知最后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通讯员 尔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