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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通知印发2010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01月13日   来源:体育总局网站

关于印发2010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的通知

体群字[20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直属单位:

    江南平台入口 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体育工作非常重要的任务,国家体育总局已采取切实措施,对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为重大契机,推动全民健身快速发展作出部署。

    为有效保障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10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及本单位的实际,在安排工作时参照执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09年12月29日

2010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

    2010年是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第二年,也是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十分重要的一年,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按照胡锦涛总书记9.29讲话中提出的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目标,找出差距、制定对策,运用突破性思维,采取突破性措施,实现群众体育跨越式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和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接见群先代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主线,全面总结、回顾《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十五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不断深化对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坚持求实创新的原则,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

    二、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检查督导工作,着力解决制约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总结检查《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一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和证书发放工作,扩大培训规模,扩展培训渠道,以此带动省、市、县加快培训考核审批一、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与教育部门合作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采取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模式加快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努力挖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在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其社会效益,逐步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以实施乡镇、社区体育健身工程为重点,不断改进和提高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健身需求;通过举办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和2010年亚运会、亚残会火炬传递活动,大力宣传群众体育工作取得的可喜成就;做好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大力开展科学健身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健身意识;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资源的公共服务效益,努力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生活化、法制化水平,为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基础。

    三、工作要点

    (一)全力抓好《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1. 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将《全民健身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列为本年度的重要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让体育系统和基层群体干部熟悉《全民健身条例》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2.切实抓好《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通知》(体群字【2009】19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体群字[2009]207号)的要求。体育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抓住机遇,主动争取和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强化政府职能,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各级政府“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把全民健身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3.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检查督导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将适时联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江南平台入口 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条例》、特别是对《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体群字[2009]207号)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督导。各省(区、市)体育部门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辖地(市)、县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努力争取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研究和制定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

    在认真总结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成绩、经验与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制定好《全民健身计划》。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有效利用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按照《条例》要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省、地(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研究制定好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明确全民健身事业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职责要求。

    (三)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组织建设。

    1、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大规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大投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和证书发放工作。扩展培训的渠道,改革培训方式,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推荐委托更多的高校承担起培训任务;成立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修订《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管理,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登记,开办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站;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

    2、继续加强对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鉴定工作。充分发挥优秀退役运动员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示范带头作用。针对退役优秀运动员特点设置的健身教练职业岗位,为优秀运动员提供职业指导优惠政策,从政策上鼓励他们加入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群众健身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3、根据修订完善的《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和标准》,《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标准、申报办法》,积极开展社区体育,完善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体系,建立俱乐部创建工作项目库,开展第四批城市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继续推进“体育进社区”活动开展,组织举办“社区体育优秀健身项目展演活动”。

    4、根据《加强乡镇体育文化站点建设的指导意见》(暂定名)和《关于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导和推动农村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和行业职工体育活动开展。

    (四)注重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和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基层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

    1、充分发挥中央资金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中的引导、扶持、示范作用。总局对全民健身工程支持的重点放在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场地建设形式以新建、专用、小型,多功能为主,资助原则坚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资金支持,东部地区以奖励为主。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器材维护管理、更新的新机制。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命名资助工作。

    2、2010年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工作重点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扩大宣传、开展活动。在总结2009年四省(市)进行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总局将加大资金投入,资助和引导建设农村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继续资助建设“雪炭工程”,同时指导督促2009年以前未完成项目尽早竣工,使群众早受益。继续支持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资助资金全部用于更新超过使用年限的器材。继续支持东部八省(市)建设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

    3、完善《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目标、模式、标准及项目设置等内容进行规范,推进市(地)、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体系建设。

    (五)以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组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

    1、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通过使用“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系统”,对3114所俱乐部实施全样本的科学化管理,逐步形成社会化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创建350所青少年俱乐部,强化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规范管理,加强技术指导,举办管理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6个省市进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改革试点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管理办法》,继续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筹备工作。

    2、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形成国家级传统校为龙头、省级传统校为骨干,地市级传统校为基础的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系。进行传统校的检查评估,修订国家级传统项目学校创建标准,建立和完善评估制度和激励机制。

    3、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引导和激发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创新工作形式,与教育部、团中央共同开展“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指导、协调各级足协开展全国校园足球活动,在10个省市举办“全民健身大讲堂校园行”活动。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单项协会和俱乐部的作用,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相联系的竞赛活动网络,资助17个单项协会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举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和开展青少年体育户外活动营地展示活动。

    (六)全面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

    通过调研摸清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情况。认真总结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试点经验。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将适时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现场会,采取典型示范、经验交流、表彰奖励、舆论引导、监督检查等方式,使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

    不断深化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认识,充分发挥优秀运动员参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引领作用;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骨干,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学习和借鉴文明办、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经验和优势,形成联动机制,利用“全民健身日”、“世界志愿者日”、亚运会、世博会、体育大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突出全民健身主题,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试点在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组织保障、经费筹集、注册管理、项目策划、活动开展、表彰奖励等方面探索经验,逐步建立长效化机制。

    (八)做好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动全民健身科学化进程。

    充分利用监测工作过程向群众广泛宣传科学健身的理念和方法,在前期骨干人员技术培训和工作方案制定的基础上,做好质量控制和测试队伍的技术培训。重点完成体质监测的数据采集工作,强化对采集数据的全程质量监督。认真做好数据汇总、录入和统计运算工作,为后期的撰写公报和深度研究打好基础。

    鼓励和资助体育科研、教学单位开展群众体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编写体育健身科普读物,建立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搭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保障平台,通过试点、示范、推广,以更好地指导人民群众科学地开展健身活动。

    发挥全民健身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形成制度,就群体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为科学决策服务。

    (九)办好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促进非奥项目和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1、坚持体育大会办赛宗旨,大力推进体育大会赛制改革,组织完成好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组织、大型活动、科学论坛等主要任务。举办《全民健身十五年成就展》,召开第二届全民健身科学大会,做好第五届全国体育大会的申办、考察和审批工作,努力把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办成突出健身、突出参与、突出交流、突出快乐、群众广泛互动的体育盛会。

    2、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以策划组织第二个“全民健身日”活动为重点,做好全年全民健身活动的规划。进一步指导各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全国各地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的群众体育活动品牌项目,为广大群众提供科学、便捷、实用的规范化服务,推动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

    3、积极配合、协调中央有关单位,办好2010年广州亚残运会、第五届全国特奥会,进一步做好第九届全国民运会、第八届全国农运会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指导有关人群协会,组织开展有规模、影响大、示范性强的全国性群众体育活动。

    (十)以舆论宣传为先导,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宣传工作以学习、贯彻《全民健身条例》为主线,以科学健身指导为重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抓住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全民健身日”、广州亚运会、世博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报道《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15年来,各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成就和典型事迹,以及群众体育工作在机制、观念和方式创新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和新举措。

    利用第二个“全民健身日”和广州亚运会火炬传递的机会,结合各地实际,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人为本、科学文明、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的全民健身活动;同时采用不同形式展示本地区全民健身工作取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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