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供电用户对供电企业的满意程度,促进供电企业总体提高素质,维护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电力监管的新方式,国家电监会引进第三方调查方式,委托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于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在无锡和东莞两市,进行了供电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
调查问卷根据电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设计,着重于供电服务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为使本次测评的结果更具可比性,使测评对象更具统计学上的一致性,特选定广东东莞和江苏无锡两个城市作为试点并按照居民和非居民两类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对居民供电用户,无锡满意度总得分78.32分,东莞79.87分;非居民供电用户,无锡满意度总得分89.24分,东莞满意度总得分87.6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