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警总队日前发出通告,从2010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甘肃省将继续严查“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的处罚标准。即对无证驾驶机动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10天以上(含)的处罚。对醉酒驾驶的一律予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酒后驾驶的一律予以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1年内因“酒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在限速70公里/小时及以上限速路段超速50%的或在限速60公里/小时及以下限速路段超速7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同时,对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的,将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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