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山西省确定了2010年和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年目标任务,将通过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两年分别解决17.51万户和12.05万户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问题。
2009年,山西省的安居工程目标是以实物配租方式保障10.35万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基本住房需求,解决5.2万户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住房问题,解决9.16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2010年,山西省将以实物配租方式保障7.9万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基本住房需求,解决7.4万户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住房问题,解决2.21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2011年,以实物配租方式保障4.55万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基本住房需求,解决7.4万户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住房问题,解决0.1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
山西省政府强调,切实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既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措施,又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各地要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市长、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建设 (房地产)、发改委、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审计、税务、物价、扶贫、残联、银监等为成员单位,统一协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