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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0年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9年12月03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年底前,已经注入城镇职工个人医保卡、社保卡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继续由参保人员自行支配使用,可以随时取现,也可跨年度使用,没有时间限制。

    近几天出现了部分市民到银行排队,集中取兑医保卡、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现象。昨天(12月2日),记者就此现象专门走访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天津市明年将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是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基金整合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筹集使用、分别记账管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办法也将随之调整。从明年1月份开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专项用于支付个人医疗费用,包括门(急)诊、门诊特殊病、住院等看病就医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实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但其强调,今年年底前已经注入城镇职工医保卡、社保卡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仍由参保人员自行支配使用,并可随时到银行取现,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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