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16日),大陆方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刘明康与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代表陈冲正式签署了《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将在信息交换、机构设立、危机处置、人员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以确保对互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共同维护两岸银行业稳健发展。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签署《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是落实今年4月26日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具体举措,标志着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将据此建立监管合作机制,预示着两岸银行业的监管合作将进入实质阶段。这为进一步推动两岸银行业开展合作与交流,提高两岸银行业作业的层次和水平,为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创造了积极条件,在两岸金融合作历程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截止目前,银监会已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监管合作协议。

台办: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署开启新篇章
16日,大陆方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刘明康与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代表陈冲正式签署了《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 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署,开启了两岸金融实质合作的新篇章。详细>>>
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全文)
新华社南京4月26日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26日在南京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全文如下:
为促进海峡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便利两岸经贸往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