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1日召开的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全省统一组织的集体林资源调查,已经完成林改面积603万亩,发证面积406万亩。会议对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副省长吕维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7年,地方林业启动了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全省统一组织的集体林资源调查任务,完成林改面积603万亩、发证面积406万亩,清理过去承包合同13万份,面积达382万亩,调处林权纠纷183起。一些地方呈现出强势推进态势,行动迅速的佳木斯市、齐齐哈尔等地今年将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其他地市今年有望完成主体改革工作量的50%。
会议强调,下一步黑龙江省将继续明确任务,全面落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要用3年时间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各地要在把握中央改革的方向和政策要求基础上,创造性地制定和完善政策。在组织推进过程中,要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会议指出,各地在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农民收益和生态受保护的关系、处理好放活经营和加强管理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同时积极探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牟景君 记者 贾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