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林业厅获悉:近期,经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七部委组成的督促检查工作组,对甘肃省“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甘肃省“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良好,防沙治沙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超额完成了“十一五”中期任务,受到了国家督察组的好评。
甘肃省是全国防沙治沙重点省份。省上先后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有关防沙治沙的政策法规。省政府还与8个沙区市州政府签订了“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在沙区建立了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法实行“三禁”制度,实施封山禁牧397.86万公顷,有效地保护了沙区的林草植被。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完成防沙治沙493.9万公顷,成功治理流动沙地(丘)172万公顷。“十一五”以来,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庆阳、甘南等8个市州沙区共完成综合治理1054.91万亩,占国家与甘肃省签订的《甘肃省“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1624.92万亩的65%,超额完成了中期治理任务。同时,甘肃省还与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在生态监测、植物生长促进剂、种质资源引进以及固沙新材料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在此基础上,在沙区探索总结出了“禁开荒、慎用地、多采光、少用水、新技术、高效益”的沙产业建设原则,先后利用治沙贴息贷款3.15亿元,支持沙产业研究、开发项目366个,建成了一批以林果、畜牧、蔬菜、棉花、啤酒原料等为主的产业化龙头骨干项目,为沙区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农民增收致富起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记者 王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