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民政厅、财政厅已将6.879亿元省级社会救助资金下拨各地,以确保今年农村低保新增对象补助资金、农村五保对象调标补助资金和农村散居孤儿调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目前,我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1500元上调至1800元,农村散居孤儿补助标准由每年1300元上调至1500元。今年,我省农村低保规模再扩大30万人,新增低保对象将在本月内领到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