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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武汉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9年06月16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近日,全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武汉召开。会议提出,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路政管理应逐步由侧重公共管理向加强公共服务转变,由人工传统方式向科技创新方式转变,由单一执法向多方联动转变,逐步向精细型、路网型、联动型、科技型方向转化。

    与会代表们认为,由于高速公路投资主体多元化,“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清障服务监管、省际联动机制、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文明执法标准等行业管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制定全国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规范标准。

    会议提出,路警联合执法机制是对加强高速公路执法工作的有效探索,要在办案、审批、调度、巡查、宣传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制度化配合,资源互享、信息互通。

    为增强路政管理应急反应能力,要建立高效统一的应急反应处置组织机构,建立高速公路省际公路联络信息通道;建立集中调度的资源利用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立预防为主的隐患排除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专项整治;建立高效快速的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应急演练;建立精干高效的应急管理队伍。

    在文明执法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管理。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和执法结果的公信力;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保障执法程序准确、文书使用适当;完善路政执法工作规范。在执法依据、执法形象、执法标准等方面加强研究和探索,全方位促进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统一规范工作;全面提高科技含量,提升运用科技的技能。

    在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方面,要加强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冲岗、弃证、蓄意堵道和长期超限超载车辆。统一治超标准,加强治超站点建设,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形成省际乃至全国治超信息和管理联动机制。特别要加强治超法律法规应用研究,保障治超工作安全有效开展。

    代表们认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需要全国统一的管理指导规范。随着高速公路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加强行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与企业自主经营、投资收益最大化之间也出现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新矛盾、新问题,如“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清障服务监管、省际联动机制、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文明执法标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都需要制定全国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规范标准。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制定紧密协作、多方参与的应急处置预案。要建立省际高速公路联动、全国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以及国家层面路网指挥中心,统一全国高速公路服务监督电话,建立交通应急人员、装备、程序等相关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应急信息与指挥平台、应急管理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省际、路段、路网、区域等不同层次规模水平的应急救援支持体系。

    中国公路学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会理事长董学博、常务副理事长吴新华、秘书长张宁,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徐佑林、张云到会。来自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共百余人参加了会议。(廖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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