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全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工作现场会在宝鸡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洪武在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全力确保陕西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出席会议。
宋洪武指出,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维护稳定工作指导思想上的一次重大飞跃,是中央、省委关于维稳工作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置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来谋划、来推进,通过建立这一机制,将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宋洪武强调,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必须做到有的放矢,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内容、重点项目的评估工作。要高度重视对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复退军人安置、大学生就业、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投资融资、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流转、社会劳动保障及社会分配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的评估。要科学界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尤其是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合法诉求,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是否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是否可能引发其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切实加强预警研判,超前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宋洪武要求,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政策性比较强。要在坚持推行的前提下,整体把握推进的节奏、重点、方法和途径。要防止出现“一刀切”的问题。可先行选择一些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进行试点,通过典型引路、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制定出简便易行、实际实用的具体评估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现场会为起点,认真学习借鉴宝鸡和西安两市的经验做法,科学合理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作用,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会议还现场观摩了陈仓区物流中心、凤翔县长青工业园。(记者 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