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进一步推进全省中考改革。
甘肃省的中考改革包括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三个方面。此次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下发指导意见,要求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适当减少考试科目,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原则上实行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单独命题,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采用综合命题形式,在九年级结束时由市州组织统考。地理、生物学科在八年级结束时由市州组织统考。在考试命题方面,重点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考查目标包括识记、理解、初步应用、综合应用四个能力层次。笔试部分不同能力层次试题的比例一般为:识记占30%,理解占30%,初级应用与综合应用占40%。从今年开始,各地将开展对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实践探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的考查。此外,学业考试成绩要逐步实现以等级形式呈现,各市州今年至少要在1~2个县进行学业成绩等级呈现的试点,2010年要扩大范围,最迟在2012年全面实行。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课程计划擅自增加或减少课时,不得提前结束不进入中考统试的课程;不得随意进行区域性的“抽测”和统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市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记者 李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