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阿尔及利亚就输阿货物证书一事执行新法令,我国所有出口到阿尔及利亚的产品均须出具品质证书,并在清关时提供原产地证书,出口加工农产品还须出具检疫证书;出具的品质证书、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必须由企业外的各领域相关权力部门出具。
据统计,2008年嘉兴地区共出口阿尔及利亚法检货物253批,货值863万美元。今年1-4月,出口阿尔及利亚法检产品75批,货值286万美元。产品涉及机电、轻工业品、食品等多种类别。由于我国出口企业未能及时了解阿国政策,对输阿产品未办理相关证书,导致货物在阿口岸无法通关。
为帮助我国企业出口货物在阿尔及利亚海关顺利通关结汇,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国家质检总局与阿官方机构紧急磋商,要求阿国对我国已到对方海关或在运输途中即将到达的货物设立过渡期,以减少企业货物的滞港费。为保证辖区内企业今后出口阿尔及利亚货物在当地顺利通关,嘉兴检验检疫局及时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向辖区内企业通报阿政府新规定,提醒企业及时办理相关证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二、对出口阿尔及利亚的法检货物,按有关规定施检并签发相关证书。对法定检验检疫以外的货物,凡企业自愿申报的,我局均予以受理,按规定检验检疫并签发相关证书。三、对所有申报出口阿尔及利亚的货物,按照原产地签证规定,符合要求的,签发原产地证明书。
同时,嘉兴检验检疫局也想提醒各出口企业:
一.阿尔及利亚政府为已经发运的货物提供过渡期,以避免大规模退运和销毁。因此已经出口阿尔及利亚产品的企业未向我局申报的,如遇通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沟通联系,协商解决方法。
二.今后企业需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沟通、咨询相关政策,重点掌握阿方有关货物品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避免货物在阿口岸通关受阻。
三.及时对出口阿尔及利亚货物进行申报,申请签发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