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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采取教育警告方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9年04月29日   来源:辽宁日报

    今年辽宁省交通违法处罚量要减少10%,罚款总量要减少10%。4月28日,公安机关落实辽宁省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部署会议提出,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采取教育、警告的方式。

    交警部门“减罚”,是其在推进“柔性执法”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一直以来,有些驾驶人员并非主观上违反交通法规,而是由于道路不熟悉、一时疏忽等方面的原因,比较轻微地违反了交通法规,受到处罚后,觉得很委屈。这种以罚代管办法非但未从根本上遏制交通事故,反而恶化了警民关系,某种程度上也破坏了执法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为此,我省交警部门提出要以扩大教育面为目标,减少罚款处罚量,各地要坚决杜绝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

    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到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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