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至13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督查组第四组在原国家局检科院书记、副院长秦贞奎的带领下对山东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4月9日开始,督查组首先听取了省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情况的汇报,考察了国家质检中心(山东),随后,赶赴济宁、淄博、青岛三市,听取了15个市质监局以及有关企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情况介绍,就“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实地查看了6家企业。
4月13日上午,督查组对山东省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督查组认为:山东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领导有力;二是部署细致,措施得当;三是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四是真抓实干,初见成效。督查组对山东前一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表示满意,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各级质监部门主动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情况向各级政府汇报,取得政府的支持,并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共同抓好质量安全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特别是广大企业关注、支持并参与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来;三是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使企业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得到增强,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四是要注意探索建立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质量安全的长治久安。
督查组在山东活动期间,省质监局丛大鸣局长接见了督查组一行,副局长刘德亮全程陪同督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