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山东省卫生厅与省立医院、齐鲁医院、施尔明眼科医院等14家省(部)属医疗机构签订实施惠民医疗项目责任书,这标志着山东省首批省部级医疗机构惠民医疗服务项目正式启动。项目包括免费白内障复明、唇腭裂修复、先心病治疗、发育性髋关节脱位修复、省立医院远程医学惠民工程、结核病人治疗、精神疾病、肿瘤普查、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宫颈癌高危人群复查共十项,预计全年可减免患者1.41万人次,免费普查4.2万人次,减免总费用达3267.7万元。
据省卫生厅副厅长刘玉芹介绍,山东省200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惠民医疗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弱势群体的基本就医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此次行动是在继续落实“六免两减”、检查结果“一单通”、“无节假日手术”、“单病种质控与限价”等惠民措施的基础上,由14家省(部)属医疗机构率先实施十大惠民项目,项目均已具体分解到各家医疗机构。同时,各市将从对弱势群体危害较大的疾病防治项目入手,制订相应惠民计划,充分结合各自优势,通过开展人群疾病筛查、治疗、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惠民医疗范围,逐步形成全省惠民医疗品牌体系。
为确保惠民医疗行动取得实效,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全省医疗质量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将惠民医疗措施纳入项目进行管理,使之规范、有序、扎实推进,缓解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保证患者真正受益。据悉,省卫生厅将对项目实施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纳入全省相应考核内容。(记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