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公安厅举办的驻滇部队军人武警居民身份证发放暨户口网上迁移培训班上获悉:云南省将全面启动户口网上迁移业务。
户口网迁业务是省公安厅今年为群众服务所办的实事之一。该项业务的启动,将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加强人口管理,方便本省户籍群众办理户口迁移。此前,昆明市已经开展了户口网迁业务的试点工作。
户口网迁业务开展后,群众办理户口只需到户口迁入派出所直接办理。云南省户口网迁将分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各县(市、区)内实施,今年1月底启动,3月底全面实施县(市、区)内户口网迁办理;第二阶段在州(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实施,4月前启动,6月底全面实施;第三阶段在全省范围内跨州(市)实施,7月前启动,12月底全面实施。
以下情形将不纳入户口网迁办理:迁入户口为集体户口;因城改扩建等原因,迁入地址实际不存在的;迁入派出所事前掌握迁移人已出国出境,或涉及未了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并认为暂不宜办迁移手续的。属公安机关监管对象,可以申请户口网迁,但需监管执行单位出具同意迁移户口的证明材料。(记者 李辉 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