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青海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综合医院中藏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据介绍,省卫生厅对参加此项活动的医疗机构的具体要求是:开设中医、中西医或藏医、藏西医结合独立病房,床位数占全院总床位数的5%以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藏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建立中藏医研究室,开展中藏医研究工作;设有中藏药房(含饮片)。同时,医院发展规划中有中藏医工作的发展规划,并有具体管理措施,成立中藏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举行工作会议;三级医院中藏医科主任由中藏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二级医院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有较为完善的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制度措施。建立中藏医科与其他临床科室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有为全院提供中藏医药服务的具体措施;有会诊转诊制度和流程,能为全院病人提供会诊服务;中藏医科能为各科住院病人提供针灸、推拿等中藏医适宜技术服务,能开展中医、藏医、中西医结合、藏西医结合专病服务。中藏医科实施全天候门诊;开展老中藏医经验继承工作,注重老中藏医专家作用的发挥,整理、挖潜并提升中藏医理论等等。
这项活动的开展对于加强综合医院中藏医药工作,不断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中藏医药学术继承与创新,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藏医药服务的需求将起到积极作用。(作者:李欣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