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历时5年、6易其稿的《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正式出炉,它给江苏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开发利用划上了“红线”。全省共划分出12类重要生态保护类型共计569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据悉,江苏省划定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共有12种类型,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渔业水域、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公益林和特殊生态产业区等。
省环保厅生态专家介绍说,《规划》明确了功能分区及环境监管的目标与措施。其中,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维护主导生态功能无关的开发活动;限制开发区内在不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一些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的建设和开发活动。
据了解,这次江苏省共在13个省辖市和52个县(市)范围共划分出569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别明确了功能分区和保护措施等。其中在19个自然保护区中,明确划定了功能分区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为禁止开发区,实验区为限制开发区;未做总体规划或未进行功能分区的,全部为禁止开发区。
“江苏149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按功能分区划分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其他等级的保护区为限制开发区。”有关专家介绍说,“在95个重要湿地中,重要湿地内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野生动物繁殖区及栖息地、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区为禁止开发区,其余区域为限制开发区。”(宋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