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庆市将监测39个区县(自治县)的875处农村饮水工程,以及时掌握农村饮水工程卫生安全状况,维护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重庆市《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实施方案》安排,今年将对39个区县(自治县)2008年建成的875处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包括工程建设和营运时间、投资情况、水源类型、水处理方式、消毒情况、供水范围、覆盖人口以及水的硬度、色度、PH值、大肠菌群数、砷含量等20多项饮用水水质监测指标。 每个监测点一年分枯水期和丰水期各检测1次,每次采集出厂水、末梢水水样各1份。当监测发现高砷饮用水和高氟饮用水时,必须在15天之内重新抽样监测确认。在采取除砷除氟措施之前,这些水将不能再被人畜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