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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召开劳动关系工作会 实施集体合同四年规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9年02月21日   来源:天津日报

    2月20日,记者从天津市召开的2009年全市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天津市将开始实施集体合同4年规划,2009年在市中心城区和开发、保税、高新区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2010年将在环城四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2011年在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等区县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2012年底实现全市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目标。同时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逐步将集体合同制度覆盖到各类中小企业,力争在4年内基本在全市各类企业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据介绍,集体合同是企业和企业代表职工的工会,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签订了集体合同4416家,覆盖职工147.5万人,大大促进了社会保险参保率和征缴率的大幅上升,职工工资收入也稳步增长,使广大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得到了实惠,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与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今年,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积极开展区域性集体合同试点,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培育企业内部自主协商机制为手段,继续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加强对集体合同的指导和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集体合同实施情况的调研,完善集体合同报送审查办法,将其纳入创建和谐企业的必备条件。同时要求,凡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会组织比较健全的企业,都要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并以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为重点,构建一个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集体合同制度;把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统一纳入集体合同覆盖计划。 (记者 张鸣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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