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日在福州召开的福建省渔业保险工作会议获悉,2009年福建省将进一步扩大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范围和保险力度,渔船保险从14个试点县扩大到福建省沿海所有县,及远洋渔船、南平辖区的所有捕捞渔船;渔工保险新增远洋渔船渔工保险、内陆渔船渔工保险、龙海市海水养殖渔工保险及龙岩市淡水养殖渔工保险; 15年船龄以下的钢质渔船保险增加“一切险”险种;渔工保险保额增加15万元一个档次,供渔民群众投保时选择;渔船全损险和渔工责任险费率分别下调35%、14.8%。力争实现政策性渔工保险完成应保对象90%,政策性渔船保险完成应保对象85%,渔业保险保额达到160亿元,渔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6000万元,政策性渔业保险保费地方财政补贴全部及时到位的目标。
据悉,去年福建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现了渔工渔船参保数量最多;渔工渔船保险保额最大;各级财政投入的保费补贴资金最多;保险保费收入最高;渔业保险费率最低的历史新突破。其中,全省沿海市、县(市、区)共办理政策性渔工保险128695名,占应保渔工人数的97.38%,超额完成年初计划的21.72%; 14个渔船保险试点县共办理政策性渔船保险6416艘,占应保渔船数的99.70%,超额完成了年初计划的42.43%;渔业保险保额达132.1175亿元;全省共收取渔工渔船签单保费4596.83万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投入补贴资金 2249.41万元,办理政策性渔业保险理赔156起、赔付371.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