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完善救助制度,创新运行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救助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08年,重庆市各区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加强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努力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截至12月底,全市城市低保对象78.78万人(月均83万人),占非农业人口的8.98%,比2007年同期减少4.53万人。其中,三峡移民13.79万人,占低保对象的17.51%;征地农转非20.05万人,占低保对象的25.46%。全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178元/月人提高到230元/月人,增长30%。全市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14.45亿元,比上年增加4.03亿元,增长38.7%。
截至2008年12月底,该市农村低保对象人数为78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31%,比上年增加6.15万人,增长8.5%。其中,扶贫建卡贫困户有55.89万人,占低保对象的71.66%;三峡库区移民1.05万人,占低保对象的1.35%。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791元/年人提高到1369元/年人,增长73%。全市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5.2亿元,比上年增加3.31亿元,增长75%。 2008年,全市纳入财政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有15.2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6.45‰。其中,老年人11.88万人,占78.02%;残疾人2.40万人,占15.78%;未成年人0.94万人,占6.2%。全市全年支出五保供养资金2.56亿元,年人均供养水平达到1678元,比上年增加289元,增长21%。 此外,重庆全市城乡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达217.67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