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08年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8〕219号)和《国家林业局退耕办关于填报2001—200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省级确认完成(保存)面积的通知》(退核字〔2008〕49号)要求,自下而上,层层填报相关数据,层层把关,逐级确认汇总完成退耕还林省级确认面积及工程管理实绩核查工作。
一、生产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2008年国家下达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40万亩,其中荒山荒地造林70万亩,封山育林70万亩。截止12月30日,全部完成了建设任务。省级确认面积统计结果来看,2001—200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省级确认完成(保存)面积为1293.8万亩,其面积保存率为100%。其中生态林面积1290.8万亩,占保存面积的99.8%,经济林面积3.0万亩,占保存面积的0.2%。同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面积504.32万亩,其中完成退耕地还林补植补造面积138.31万亩,荒山荒地造林补植补造面积366.01万亩。完成幼林抚育面积803.17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抚育面积704.73万亩,荒山荒地抚育面积98.44万亩。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根据《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相关部委的具体部署,自治区自下而上编制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针对专项规划编制,自治区采取以发改委等六部门专门下发《关于各地抓紧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村、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并广泛收集乡村基本情况、自然资源状况、社会状况、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成效情况、充分了解退耕农户当前和长远生计方面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划,对乡、村翔实的调查资料信息进行系统分析,初步确定各乡、村建设项目、地点、工程量、工程投资规模,再由自治区发改委组织自治区西开办、财政厅、林业厅、水利厅、农牧业厅专家出席进行审核论证,制定出规划原则方案。然后旗(县、市、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并与规划设计单位共同研讨规划原则方案,明确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和补植补造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度。
为便于在建设中实施有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有效实现本专项规划的目标,采取了有力的对策和措施。一是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委办厅局领导任副组长。二是项目实行两级负责制,自治区人民政府为第一级项目责任单位,盟市长为第一级项目负责人;各主管部门和项目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第二级项目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领导和苏木(乡、镇)长为第二级项目责任人。实行分工负责,统一管理,上下协调的管理办法,确保项目管理正常运作。
三、退耕还林阶段验收组织开展情况
为搞好旗县全面检查验收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林业厅分别在涉农和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上进行了专题部署,林业厅还专门在锡林郭勒盟召开退耕还林现场会,并先后两次派出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全区退耕地还林补助期满的50个旗县区,督查指导阶段验收工作。提高了旗县全面检查验收质量,为顺利通过国家重点核查验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治区林业厅、各盟市林业局及时组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赶赴各旗县区,协助旗县组织开展省级全面检查验收工作。各旗县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全部投入到阶段验收工作中,并从乡镇林业工作站抽调部分人员,壮大了自查队伍。同时,自治区林业厅、各盟市林业局按照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对全体自查验收人员进行了阶段验收技术标准的培训。在充分掌握技术规程的基础上,深入补助期满的退耕地还林工程区,逐地块、逐小班认真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四、工程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退耕还林宣传培训力度。自治区退耕办接受了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退耕还林专访,在中国绿色时报上举办了内蒙古退耕还林专版。在行风热线专栏中,直接解答了广大退耕户最关心的问题。各盟市、旗县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广播、电视、小册子、明白纸、村民会)退耕还林政策,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内容、操作办法、治理措施和扶持政策。为进一步提高了专业人员素质,自治区全年共举办三期培训班,对退耕还林工程旗县新任林业局长、业务副局长、退耕办主任分期进行了培训,培训人数达216人。盟市旗县分别举办培训班196次,累计培训59885人次。
二是进一步加大了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力度。针对提高退耕还林工程“两率”,我们始终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一年三补、连补多年,直至全部合格为止。截止目前,共完成历年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面积1724万亩,完成抚育面积3309万亩,各地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三禁”和“五个严格”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管护力度,有效地保护了退耕还林建设成果。
三是为做好退耕还林效益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退耕还林工程对生态环境变化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科学全面地评价工程建设成效,为工程建设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推进工程建设健康发展,我区于2004年起,陆续在全区建设退耕还林监测站(点)35个,其中生态型32个、社经型1个、综合型2个、专职人员140人。累计投入到各监测站(点)资金248万元,其中当年投入50万元。
四是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认真接待,按照《信访管理条例》及时进行处理。对上级批转和我办接收的上访事件,追踪查处,要求逐级上报查处结果。截止12月底,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案件33起,涉及我区9个盟市,目前已查清结案18起,其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