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签署的《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庆祝两岸实现全面、直接、双向通邮,由国家邮政局、江南平台入口
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承办的海峡两岸直接通邮仪式于12月15日上午在北京举行。
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林丰正、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江南平台入口
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孙亚夫、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苟仲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刘安东、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张铭清出席了海峡两岸直接通邮仪式。
《海峡两岸邮政协议》的签署,使长期以来两岸间的部分间接通邮变为全面直接通邮。协议的签订是扩大两岸邮政合作的基础。为全面落实《海峡两岸邮政协议》,两岸邮政部门积极就协议的议定事项进行了技术和业务磋商并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加紧筹备全面直接通邮的各项工作。两岸全面直接通邮,扩大了业务合作范围,提高了邮件传递速度,方便了两岸民众用邮,对扩大两岸邮政合作,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福祉,推进两岸和平发展意义重大。
两岸通邮经历了不同寻常的发展阶段,即1979年5月起,内地先后开始收寄寄往台湾的平常和挂号函件;1988年4月台湾开始通过红十字会间接收寄寄往大陆的函件;1989年6月台湾邮政部门正式收寄寄往大陆的平常函件;1993年6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在新加坡会谈并签署了《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台湾邮政开始收寄到大陆的挂号函件,两岸邮政部门正式建立了信函查询关系。两岸互寄信函业务量由1989年的300吨上升到2007年的902吨,增长2倍多。
自1994年开始,两岸邮政部门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沟通。其间,通过两岸邮政发展研讨会、座谈会和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
随着两岸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海上直航、空中直航的开通,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更加频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传递需求更加迫切,给两岸邮政提供了巨大的合作空间。两岸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实现全面直接通邮,使两岸邮政相得益彰,两岸同胞共享其利,同受其惠。
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中国民航局、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北京市台办、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北京市邮政公司等单位以及部分台商代表、承运邮件的航空公司代表等约150人参加了通邮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