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力度,确保2009年全省所有县(市、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40元以上,同时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住院、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全省参合农民的健康受保障水平。为此,省财政明年将新增3亿元专项经费,对全省各地增加补助。
省卫生厅表示,人均筹资水平和住院、门诊补偿比例的提高,意味着浙江省参合农民明年看病将能报销更多。据介绍,目前浙江省参合农民已有3094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0%,人均实际筹资水平达到135.9元。新农合实施5年来,全省累计筹集资金95.71亿元,农民实际报销医疗费用76.18亿元,共有5130.89万人次受益。
通知规定,目前人均筹资水平已经达到140元以上的县(市、区)要逐步提高筹资水平,经济发达地区的筹资标准要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财政对全省(不含宁波市)经济欠发达、中等、发达地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原有40元、20元、12元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新增加补助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按“二类六档”进行设置,其中一类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增加20元、18元、16元,二类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增加12元、8元、4元。各级财政投入和农民个人缴费均要求相应提高,并按照新的筹资水平及时调整补偿方案,于2009年1月起施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不断完善“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的保障模式,力争到2009年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比例达到住院实际费用的35%以上,门诊补偿比例达到门诊费用的15%至30%,其中经济发达地区的住院补偿率要力争达到40%以上。(记者 肖国强 通讯员 胡玲 曾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