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更多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从10月30日开始,长春市将调整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政府住房保障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由人均家庭月收入低于500元调整为800元,优抚对象、军烈属、残疾人等6类人群的申购条件,由人均家庭月收入低于1000元调整为1300元。这是记者29日从长春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目前,长春市首批建设的3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基隆小区和远达小区的住房已经售出70%,前期符合申购条件的居民已经购买完毕,将于近期领到新房钥匙。剩余的部分房源,申购者可携带户口和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507室登记申购,由长春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请表统一交到各区民政部门,组织街道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购人可直接办理购房手续。而团山小区的1880套经济适用住房,将于今年12月份开始销售,申购者需要到社区登记,经过审查、公示等环节后,符合申购条件才能办理购房手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围一层设置的商业用房,将对外出租,其租金将投入小区物业管理。(王卓 记者 孟凡明 王育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