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27日召开的全省行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统一征收会议上获悉,吉林省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费征缴体制,全面提升失业保险工作管理水平,自2009年1月起,全省行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将由省社会保险局统一征收。
行业单位涵盖铁路、电力、煤炭、民航、金融保险等七个方面。长期以来,行业单位一直在所属地社保机构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而养老保险业务由省社保局统一经办,导致了行业单位的养老和失业两个险种两套参保人数、两个参保数据库的格局。行业单位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统一征收,是全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和管理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有利于整合经办资源,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保障行业单位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王巍 记者韩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