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共同发出通知,下达汶川地震灾后陕西省新增经济适用房项目计划,汉中、宝鸡、安康三市因灾新增经济适用房项目30个,共计建设9108套,建筑面积55.11万平方米。
通知指出,受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影响,陕西省城乡住房严重损毁。截至2008年6月19日,全省受灾城镇居民住房累计受损户数37375户,面积225.75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1256.79万元。根据各市具体灾损情况,为汉中、宝鸡、安康三市因灾新增经济适用房项目30个,建筑面积55.11万平方米,建设9108套,总投资8.97亿元。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房管)、发改、国土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因灾新增和年初已列入计划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加快审批工作,项目开发单位要按照城市规划等方面的规定落实建设条件,完善用地手续,务必使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的条件审查,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同时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保证经济适用房建设质量和功能质量。(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