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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通知要求加强抗震救灾交通应急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8年05月22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5月2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措施,维护地震灾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保障抗震救灾的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要全力做好重灾区的交通组织。四川省交警总队要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灾区道路受损情况,及时掌握绵阳、德阳、广元、阿坝等灾区的道路通行、交通流量变化状况,进一步加强交通组织,确保抢险救灾和运输救灾物资车辆的通行。

    通知要求,要切实维护疏散区的交通秩序。灾区及周边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通往重灾区道路的交通管制,限制驶往灾区的无关社会车辆,保证出入灾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障运送伤员、灾民、救灾人员、物资等抗震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采取警车带道护送。

    通知规定,要加强四川及周边省份的沟通协调。四川省交警总队要加强与北线进川的陕西、甘肃、青海和南线进川的重庆、贵州、云南等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调机制,确定专人与相邻省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联络,确保进出川道路安全、畅通。

    通知强调,要把确保抗震救灾运输通道畅通作为首要任务。各地要继续为抗震抢险救灾车辆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道路的指路标志,保障运送伤员、灾民、救灾人员、物资等抗震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同时,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救灾车辆、部队、返城民工出川安全畅通。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市要通过宣传提示、劝返、远距离分流等措施,控制进入四川交通流量。

    通知要求,要强化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措施。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全面加强警力部署,强化路面管控,强化源头管理,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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