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2004年6月在青海省实施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来,已取得三大明显成效:一是车辆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由治理前的71%下降到目前的3%左右;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3年来青海省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9%、5.26%、28.89%、16.67%;三是公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国省道干线公路好路率由2004年74.12%,上升到2007年底的78.39%。
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青海省交通、公安部门一方面始终保持了路面高压态势。截至2月29日,青海省20个检测站(其中10个固定站,10个流动站)累计投入执法人员494408人次,累计检查载货车辆3673523辆,其中超限车辆101134辆,卸载车辆19605辆,卸载超限货物397504.97吨,使车辆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并保持基本稳定。另一方面,大力加强源头管理。3年来,交通执法人员通过到沿途煤矿、矿山、水泥厂及运输单位宣传货车装载要求,与其签订规范装载协议340多份;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非法货运配载、运输企业以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等信息;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和非法拼装企业。公安车辆管理部门通过媒体公告、邮寄《告知书》、设置专门窗口等形式加快“大吨小标”车辆的更正工作。目前,国家公布的1-8批车辆已全部更正,更正率达到100%;9-12批已更正8580辆,更正率72%;从而大大消除了事故隐患。
随着车辆超限超载率的明显下降,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得到了有效保护,国、省道干线公路路况明显改善,公路基础设施完好率得到普遍提高,养护周期明显延长,通行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