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地方政务
 
天津市出台办法规范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听证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8年02月25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为规范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听证工作,推动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天津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日前制定并推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听证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五个事项须依据管理职权进行听证:(一)起草拟设定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送审稿;(二)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三)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四)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其他事项,或者市国土房管局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草拟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听证。

    该《办法》还明确,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应当进行听证的项目包括六个方面:(一)当事人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二)当事人被处以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处罚,要求听证的;(三)拟订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四)拟订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五)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相关链接
· 天津:真正使公平优质的教育惠及津城每一位学生
· 天津滨海新区加快建设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
· 天津:把发展成果及时体现到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上
· 天津滨海新区着力建设世界最大的干细胞生产基地
· 天津:4月1日前高速公路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
· 天津推出12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
 
Baidu
map